一、來稿之評審由編輯委員及相關研究領域之學者擔任。
二、總編輯就稿性質,諮詢各領域之編輯委員以決定評審人。
三、來稿由兩位專家學者評審; 每位評審於評審意見表上陳述意見,並於下列五項勾選其中一項:
四、處理方式
五、是否刊登文件,事關投稿人權益,各項評審意見將函送投稿人,並說明處理方式。